
加盟條件
1、品牌認同
加盟商能夠致力于發展冠球地板工坊品牌,認同冠球企業文化、經營理念及銷售模式,并愿長期與冠球共同進步和發展。
2、店面要求
縣級城市50平方左右,地級城市70平方以上,省會城市100平方以上。
3、經營理念
主要經營管理者素質較高,具有先進的銷售服務理念,并有一支管理有素、營銷服務能力強的經營團隊,能夠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潤進行市場培育。
4、操作能力
有良好的市場運作經驗,管理的企業運作狀況良好,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、融資能力,和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;
5、社會資源
與當地工商、媒介等相關部門有良好的社會關系基礎,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;
6、終端資源
能按公司要求建設專營冠球地板工坊地板的獨立經營場所(專賣店、旗艦店),專賣店原則上要位于主流建材市場,店面設施符合冠球公司標準;
7、專業專注
冠球地板工坊是專業從事木地板研發和生產的企業,加盟店必須采用品牌專賣的方式操作,加盟店不得經營其它廠商產品。